国际民航组织非常重视维护一个适当的道德操守工作环境。理事会在其第193届会议上通过了《国际民航组织道德操守框架》(作为《服务守则》附件一),生效日期为2012年1月1日,并在此后定期修改,以跟上该领域的最佳做法。该框架的目的是“为了提出标准,进而产生国际民航组织内部的一个有成效的道德操守职能部门,旨在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对最低程度的、可接受的行为标准的理解”。
道德操守框架重申了《国际民航组织行为标准》的重要性,并设立了一个独立的道德操守顾问职位,直接向秘书长和理事会报告。道德操守顾问的职责包括:通过制定和实施强制性的道德操守培训方案,开展预防和外联工作;向所有工作人员提供保密的道德操守咨询意见和指导;管理施行国际民航组织的政策,以保护举报不当行为和配合适当授权的审计或调查的工作人员免遭报复;管理施行国际民航组织财务披露和利益冲突声明方案。
道德操守框架还列明了秘书长、局长、科处长和主管、监察员以及工作人员在道德操守方面的作用和职责。
国际民航组织核心道德操守价值观和原则平等地适用于国际民航组织所有人员,无论合同地位、任用类型或任期长短。这些价值观和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欲了解更多详情,请发送电子邮件给道德操守顾问Fabio Buonomo先生: fbuonomo [at] icao.int (fbuonomo[at]icao[dot]int).
参考文件: